郾城区纪委多举措确保办案安全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10-21

一、思想认识到位,筑牢第一道防线。一是加强日常安全教育。通过举行专题学习、专项会议等多种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部分地区办案安全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始终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增强法纪观念,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二是加强案前安全教育。每办理一起“两规”案件前,分管领导都召集办案人员进行案前教育,重申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办案、陪护人员工作职责,强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二、硬件设施到位,推进办案现代化。一是防止“两规”室内裸露外接电源线,办案人员所用电源为电动翻转隐藏式插座,做到实时沟通便于安全应急处理。二是规范办案人员执纪行为,确保办案规范、文明、安全和成效。

三、制度管理到位,促进工作规范化。一是健全防范机制。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进一步筛选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专业陪护人员;建立健全岗前培训和应急演练机制,着力提高陪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建立办案安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规可依,责权分明,促进案件查办工作的安全、规范、有序开展。规定案件主办人是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办案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既要负责办案,又要负责安全。制定了《郾城区纪委监察局案件主办人制度》、《郾城区纪委监察局涉案物品管理办法》、《郾城区纪委监察局办案安全责任书》等制度。三是安全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安全应急措施,成立由区纪委、公安局、消防、医院组成的安全应急小组。严格按照办案场所相关规定和要求,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被调查人的人身安全;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确保被调查人患病能得到及时治疗;严格落实办案场所保密、消防、餐饮等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责任有效落实。(郾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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