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舞阳县纪委监委及时发出通知,重申廉洁各项纪律规定,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利用“清风舞阳”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严明“八个严禁”纪律规定,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廉洁本色,自觉崇廉拒腐。同时,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以案示纪,警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爱。
在节前廉政预防的紧要关口,该县纪委监委加强提醒教育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正风肃纪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防“节日腐败”。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节前约谈监督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到“四风”监督中来。同时,由该县纪委党风室牵头,成立检查组对节日期间全县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通过交警平台和税务部门发票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全面掌握节日期间公车运行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消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公开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舞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