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三统一”强化村级财务监管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4-17

为确保村级办公经费、公共服务运行资金、村级集体资金收入等使用规范,避免村干部在财务上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召陵区“三统一”规范村级财务,强化村级财务监管。

一是统一记账。制定下发了《召陵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统一使用《召陵区村(组)及村级统一财务收款收据》。建立票据领用登记制度和核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各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加强对行政村的财务审核,每季度末集中记帐,并负责编制行政村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二是统一审核。每月28日为村监委会履行村级财务收支审核日,收支票据、凭证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村务监督委员会再次审核,村监委会主任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凭证同意入帐,并在票据、凭证上签字并加盖村监委会印章,对违反财务制度的拒绝签字盖章,及时指出问题进行整改。

三是统一公开。每季度第1个月的10日为行政村财务统一公开日,行政村按规定在财务公开栏上如实向群众公开本村财务,对重大财务收支,逐项逐笔及时向群众公布。群众对公开事项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村监委会提出,由村监委会安排人员进行解答,对异议较多的项目,通过召开不同层面会议、实地查看等方式,消除群众疑虑。(召陵区纪委通讯员 何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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