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严惩扶贫领域的腐败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07-25

“王某某在2015年度危房改造过程中以‘质保金’的名义,向施工队索取好处费用于本村文化广场及村内其他开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舞阳县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起6人次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让纪律处分的强烈震慑直击人心,达到通报一人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涉农惠农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今年以来,舞阳县在全县范围展开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由县纪委牵头,联合检察、审计、财政、民政等单位组成护航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监督组。各成员单位利用自身的专业、职能优势分工协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力,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申报以及各级干部在扶贫开发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礼品、吃拿卡要、违规收费等问题逐一排查、“精准”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

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36起,问责20人,处分17人,有效遏制了扶贫领域腐败蔓延的势头。(舞阳县纪委 张乐贤 彭 可 焦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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