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探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1-19

源汇区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组织被巡察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细化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实效。2016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3次,开展各类专项治理23项,解决各类问题113个,巡察“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聚焦巡察整改提要求。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巡察机构及时跟进指导,把要求提在前、标准立在前,明确指导原则、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开展谈心谈话。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三必谈”,即: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通过谈心谈话,把反馈问题谈开、把思想症结谈通、把责任分析到位。撰写发言提纲。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一意见两清单”(反馈意见、反馈问题清单、移交问题线索清单),查找梳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清问题实质,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做到“三个写清楚”:存在的主要问题写清楚,列出具体事例;思想根源写清楚,触及灵魂、触及实质;整改措施和时限写清楚,做到具体化、可操作。

二是聚焦反馈问题深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过程中,巡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全程把控,要求单位围绕反馈问题深入对照、反求诸己,促进自我反思、自领责任。组办参与,全程监督。巡察组、巡察办相关人员参加被巡察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单位离退休老干部、中层干部、党员代表列席,共同监督巡察反馈问题责任认领情况。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代表导班子及个人作对照检查,认领反馈问题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消除顾虑、放下包袱,认领个人和分管部门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对照反馈问题查摆反思,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回应,对照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追根溯源,夯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反思、由点及面、查找根源,根据认领责任情况,实行双向签订“两书”制度,班子成员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整改责任书和承诺书,有整改责任的部门(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订整改责任书和承诺书,全面夯实整改责任。

三是聚焦主体责任抓落实。会后,巡察组指导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督导落实,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运用,形成整体合力。建清单、制定台帐。被巡察单位结合“一意见两清单”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反馈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整改的三类标准,建立整改台账,有针对性地出台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台账报区委巡察组备案。盯重点,督导落实。区委巡察组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上门督导等方式,对照清单逐项审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行整改事项定期报告审核制度,被巡察单位定期报整改进度,巡察组实地审核、巡察办把关备案。将各单位整改情况以书面通报等适当形式在单位内部公开,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及时跟踪问效,通过“清风源汇”微信公众号、源汇区党风廉政网等平台公开巡察反馈情况和各单位整改情况。抓深化、治理源头。把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剖析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汇编成内部教材,作为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材料,督促区级领导落实好“一岗双责”,带头自查反思,对照问题抓好整改。同时,建立完善了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办法等20余项制度,通过制度进一步固化巡察效果。(源汇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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