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召陵区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途径,多措并举充分调动村级监会工作积极性,不断强化村级监督工作,打通监督“神经末梢”,确保农村党员干部清廉为民,清白做事。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监督能力。每年区纪委农风室对全区 名村级监委会成员进行党纪党规、财务等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区纪委统一印制发放近2000册会议记录薄、工作记录本、民情写实册等,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制成“口袋书”,又印制了《农村基层干部典型案例汇编》《村居务监督之星先进事迹读本》发放给村级监委会学习、领会、执行有关党纪党规规定,以此提高监督能力。
二是兑现津贴待遇,提高监督积极性。该区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村(居)务监督委员成员津贴发放办法》,考核结果分优秀、达标、较差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与津贴发放挂钩。该区每年拿出近90万元资金率先对监委会成员进行了津贴发放,三年来全区共发放监委会津贴262.8万余元。通过实行村级监委会津贴考核发放办法新机制,激发了村级基层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新活力,村级监委会成员在规范权力运行、落实村级民主、畅通群众诉求、增进干群互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村级权力运行的“防火墙”,民意诉求的“直通车”,农村发展的“助推器”。
三是典型示范引导,提高监督精准度。该区连续3年开展了“村务监督之星”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54名“监督之星”隆重表彰并将它们的监督工作经验印制成册下发学习,同时组建宣讲团到8个镇办进行宣讲和经验介绍,让敢监督、善监督、能监督的“星光灿烂”,政治上的荣誉、经济上的实惠,以此激励广大村级监委会成员做到精准监督。
自2012年以来,共参与村级重大事项1167余次,提出合理化建议928条,审核不合理票据640余张,涉及金额107万余元;处理各类农村矛盾纠纷1083起。(召陵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