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3-17

近日,舞阳县委五人小组听取了县委巡察办关于2015年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及2016年巡察工作安排。市委常委、舞阳县委书记李亦博在听取汇报后指出,2015年舞阳率先在全市组建巡察机构,配强人员。对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进行了首轮巡察,致力于发现问题,形成了震慑,达到了县委的预期目的,实现了巡察工作首轮必胜、首战告捷的目标,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对2015年度首轮巡察成果的运用,李亦博指出: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保证成果运用到位。一是要针对共性问题,坚持集中整改。对巡察中发现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三重一大”问题决策不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转包分包工程项目,超编制设立机构、超配干部、违规进人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和不敢担当、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共性问题,要结合“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集中进行治理,加强整改。二是要针对个性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个性问题要处理到人。对巡察中发现有具体线索及表现内容的,巡察机构一定要抓紧抓细抓牢。对发现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纪委要集中优势力量,加快核查。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行业性问题认真思考,研究办法,坚决整改。三是要建章立制,防范问题发生。县委巡察办要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沟通,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认真整改、建章立制,加强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用完善、有效地制度去堵塞漏洞,防止问题发生。四是要抓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对巡察发现的所有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巡察机构要紧盯时间节点督促整改落实,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对2016年县委巡察工作,李亦博强调: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加大力度,强化震慑。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必要性。中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我们开展巡察工作,既是落实中央要求的需要,也是解决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需要。今年,要按照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和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紧扣“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四个着力”,对乡镇开展巡察。二要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对乡镇进行巡察,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民生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和败坏党的形象问题等。同时,对巡察发现的乡(镇)共性问题,巡察机构要认真总结,提出整改建议,并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下步加强整改打好基础。三要强化整改落实,务求实效。按照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反馈后全面整改的要求,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安排整改,务求工作实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四要加强制度建设,源头治理。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要督促被巡察乡(镇)党委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制度建设,进行源头治理,杜绝问题发生。(舞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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