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教育在先 惩防并举 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8-23

“刘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6月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3426.23元予以收缴。”

8月22日,舞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以本地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教材,对全县烟草系统百余名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廉政党课。

今年以来,舞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上级作风建设部署和要求,坚持教育在先,惩防并举,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

坚持纪挺法前,教育在先,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讲纪律、重执行、树形象”廉政教育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的重要抓手,以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以案说纪,强化震慑,让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至目前,共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15场,“讲纪律、重执行、树形象”廉政教育大会19场,教育党员干部2500余人次。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教育帮助有苗头性问题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今年1至7月份,共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干部90人次,占总人次的72.6%。

切实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紧盯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节点、领域、环节以及关键人群,强化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对漠视党规党纪,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者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至目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70多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2起,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谈话2人,警示谈话1人,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持续好转。(舞阳县纪委监委‖通讯员 李寅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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