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召陵区委部署,该区2015年第一轮巡察全面铺开。10月29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
巡察对象:局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内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六大纪律”(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重点发现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发表或传播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制度不力的问题。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四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借婚丧嫁娶之机大肆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违纪违法问题。五是拉帮结派、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党政分设、擅自提高职级待遇等问题。六是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不愿担当、效能低下、影响发展的问题。七是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机构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整改不彻底、办理不到位以及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问题。
巡察方式: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进行。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受理对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召陵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