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阳光召陵”建设动员会召开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4-20

4月20日上午,召陵区召开了“阳光召陵”建设动员会,会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王红丽受区委常委会委托,对“阳光召陵”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行政服务中心介绍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有关情况,区编办作了表态发言,区委书记刘耀军对“阳光召陵”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三级联动、密切配合,形成上下一条心、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把“阳光召陵”建设,作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纠正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只求独善其身不抓队伍建设的错误思想切实担起责任、扛起责任、履行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公检法部门要严肃查处六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的违法犯罪案件,在全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区法制办、区编办要编制核定好权力清单,做到权责一致、权责分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行政服务科技化水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牵头开展六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方位监督。

二要扎实有序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本单位本部门的推进工作;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阳光召陵”建设日常工作;注重上下衔接、沟通汇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能范围,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具体化,完成一个、销号一个,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阳光召陵”建设任务落实到位。

三要确保取得实效。全区各级各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感、紧迫感,严查六项突出问题,迅速推广“阳光三权”“阳光政务”,加强廉洁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问效,加强过程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对积极落实的要通报表扬,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深入整改。六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体现严肃严厉,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出的问题,从轻处理;对自查后督查发现的问题,从严追究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对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从快调查,依纪依规严厉查处;对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召陵区纪委胡贺彦、王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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