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工作机制,采取“五个一”工作法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注重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确保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和成效。
“五个一”即:一单、一卡、一报、一评、一帐。“一单”即案件线索办理通知单。案件管理室将统一管理的反映党员干部问题案件线索经主管领导批示后,以“办理通知单”的形式按分管辖区分派到5大纪工委限时办理。“一卡”即案件管理明白卡。案管室按照有关规定,把有关案件线索的来源如何在案管室备案登记、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规定的时限以及需要在案管室履行的表格名称和有关要求等统一规范在“一张卡”上,并张贴在办公室内墙上,时刻提醒办案人员不要超期,解决了办案人员不明白办案时限、不明白备案项目的问题。“一报”即案件通报。案管室每月将所办案件进展情况汇总后,以“专报”的形式上报委局常委参阅,并根据主要领导的意见进行重点督办。“一评”即案件质量评估。依据《机关室案件考核细则》,定期对纪检监察室和5大纪工委查办的案件进行评估,据此作为对办案室及人员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计入纪检监察干部量化考评成绩,年底统一奖惩。“一帐”即案件管理台帐。对要纳入台账管理的案件建立台账,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和在案管室备案情况,随时对案件进行统计,并及时更新案件管理台账,做到动态化管理,办结一起,销号一起。
“五个一”工作法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解决了压案不查或缓查、查案慢、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察局初核39人,同比上升69.6%;立案51人,同比上升18.6%;处分50人,同比上升13.6%,其中科级干部7人,贪污贿赂11人,“两规”1人,收缴违纪资金2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法制效果。(召陵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