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事施策,分级谈话早处置。一级谈话“早提醒”。一级谈话主要针对“非主观故意造成,问题情节、影响或危害程度轻微”的党员干部,如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或在信访、审计、督查中发现的廉洁自律问题,需要进行谈话核实的。谈话以提醒交心为主,一杯清茶、一句警言、一番谈话,使党员干部得到警示、受到教育。二级谈话“早诫勉”。二级谈话针对“一般由主观故意造成,问题情节、影响或危害程度轻微”的行为人,如在履行职责、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问题造成一定影响,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尚不构成党政纪处分的。谈话以警示、诫勉为主,谈话内容突出党纪法规要求,使党员干部悬崖勒马,筑牢思想防线。三级谈话“早查处”。三级谈话针对“主观故意造成,问题情节、影响或危害程度较重”的行为人,是成案前的核实谈话,重视谈话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做到全面掌握情况,使案件定性准确无误。坚持从小案入手,查小案防大案,“治病救人”。
二、跟踪反馈,整改教育早见效。一是建立结果反馈制度。要求一、二级谈话对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区纪委。对谈话事项不重视、问题没有说清楚或整改不到位,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区纪委将对一级谈话对象进行提醒谈话并向所在单位通报,对二级谈话对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或由相关单位对其组织处理。二是建立责任考评制度。将谈话掌握的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被实施二级谈话以上的对象,在评先评优、干部考察提拔任用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实施谈话以来,全区因被谈话影响评先12人次。三是建立回访教育制度。对三级谈话对象实施回访教育,建立谈话档案储备库,关注被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着力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使其真正在认识上有所提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三年来,区纪委对谈话对象进行回访教育达35次。(郾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