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郾城区纪委立足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把对村(居)级干部的监督融入大党建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最基层。
夯实基层监督基础。在深化推进“阳光村(居)务”建设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基础上,在全区184个村(居)选配村(居)纪检委员,重点围绕惠农政策落实、党务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扶贫救灾款物发放、村干部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织密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执纪网。
常态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定向检查与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与日常检查、公开检查与暗访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村(社区)干部坐班值班情况、落实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切实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
用好通报曝光利器。认真梳理、筛选出群众关注度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具有典型性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的违纪违规案件、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提醒基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对法律法规和纪律禁令的敬畏之心。
加大问责追究力度。下移执纪审查重心,对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村级干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挥霍浪费、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重拳打击。2017年,全区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59件,立案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