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召陵区召开2017年首轮专项巡察动员会,利用15天左右的时间,对区直单位部分中层岗位开展专项巡察,强化对中层岗位的监督,治理“小吏乱政”、“小微权力腐败”。
会议强调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项巡察彰显巡察制度的创新和发展。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不同,专项巡察就是为满足反腐败斗争需要而创造的一种新型有力武器,把巡视巡察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不再受对象类别、巡视巡察批次、条块级别等限制,使巡视巡察工作焕发出新的蓬勃的生命力。二是专项巡察更加突出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最关注、回应群众最期待为目标,集中对被巡察对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的执行力,以及履行自身职责、服务对象效果、干部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监督,突出查纠执行不畅、执行不力、执行不果等问题。重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推诿扯皮、消极懈怠;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假作为”行为;有法不依、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乱作为”行为。有效破解“中梗阻”、“乱政小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专项巡察增强了巡察威慑力。常规巡察侧重日常体检,专项巡察重在雷霆出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要集中精力去发现和揭露。对“容易忽视、隐藏较深的突出问题”,巡察组要通过“围绕一件事、一个人、一个下属单位、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经费开展巡察”,使问题挖深追透,切实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确保巡察监督工作扎实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召陵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