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省政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按照《中共漯河市委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漯发〔2017〕10号)精神,源汇区启动“阳光源汇”建设工作。
一、成立组织。区委、区政府成立“阳光源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阳光源汇”建设日常工作,确保“阳光源汇”建设快速、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制定印发《源汇区推进“阳光源汇”建设实施方案》,并于4月8号召开“阳光源汇”建设动员大会,明确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乡镇(办)、区直各部门要结合具体实际,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层层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要求各村(居)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开展专项行动。配合“阳光源汇”建设工作,源汇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出台《整治基层腐败“六项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群众身边的、涉企领域的、行政服务窗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开展专项行动,着力整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扶贫领域,近郊村土地房屋征收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整治农村“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各服务窗口和各单位中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通过集中整治,有效遏制基层腐败增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源汇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