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份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察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
据悉,在年末岁尾的重要当口,该区纪委监察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狠抓执纪监督,大力推进作风转变。由区纪委监察委牵头,与财政、审计、人社和机关事务局成立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调阅账目、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查找基层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直接进行纪律审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同时,在宾馆饭店及娱乐场所张贴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扩大线索来源,进一步织密“监督网”,狠刹节日不良之风。
“作风建设不停歇,惩治问题不手软。临近年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召陵区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召陵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