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颍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信访案件的办理方法,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三见面”工作法化解信访难题,收到良好效果。
事前见面,吃透案情,优化核查方案。改变过去受理举报后直接进入核查环节的传统模式,在核查前与信访人见面,让信访人一次性补充问题和相关证据,了解其真实意图,并对反映问题的真伪进行辨别,制定详细的核查方案。对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信访群众高度关注,通过沟通做好思想疏导,尽量消化对立情绪,做到矛盾不上移。
事中见面,反馈进度,消除信访人疑虑。在案件核查过程中,坚持公开原则,“阳光”办访,适时与信访人见面,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让信访人参与核查取证过程,增加信任度。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削弱对抗心理。在核查中通过深入交流,换位思考,争取理解和支持。
事后见面,解释反馈,确保息访息诉。核查后见面,将核查和处理情况向信访人反馈,尽力帮助信访人解决其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对于业务外的问题和其他超出职能外的问题,正确引导其向相关部门反映。对“期望值”过高的信访人,有理有据、耐心细致解释说明,使其从党纪条规出发客观对待调查结果。(临颍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