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通过今天的诫勉谈话,端正工作态度,正视你单位党员干部在环保攻坚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近日,召陵区环保局分管领导韩某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区纪委监察委约谈。
今年以来,召陵区纪委监察委牢固树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挺纪在前,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开展谈话函询,通过警示提醒、告诫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做到早预防、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理,切实把践行第一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全过程。同时,充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支部主题党日、公开通报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提醒,常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止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87人次。
“严管就是厚爱,我们坚持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织密日常监督网,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把纪律记在心间,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常态化,筑牢抓早抓小、拒腐防变的防线。”召陵区纪委监察委负责人表示。(召陵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