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抓早抓小“常提醒” 防微杜渐“强监督”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24

今年以来,源汇区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日常监督和回访教育等,助力党风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该区始终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出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措施使用暂行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扩大日常监督覆盖面,用足用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别开来”,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精准度,不断丰富监督方式方法,抓早抓小,精准执纪,持续用力,使监督抓在日常、重在经常。

坚持早提醒、早预防,强化日常提醒和警示。充分利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和“清风源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权威观点和论述,推送本级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动态信息和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并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推送廉政提醒,友好提醒自觉抵御不良风气和各种诱惑,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

谈话函询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在深入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采取回访、跟踪等方式巩固谈话效果,确保“红脸出汗”效果真正能得到落实。同时,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督促责任单位对谈话人员进行回访,跟进掌握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计划,对情绪有波动或认识有偏差的党员干部及时教育引导,促进谈话取得实效。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约谈的单位和个人,通过明查暗访,看被约谈对象有没有将谈话提醒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改正不明显的,加大批评教育力度,打消其侥幸心理,促进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截至目前,该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处置6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8.82%。(源汇区纪委监委‖通讯员 王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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