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打好“预防针”“双节”防歪风
来源:漯河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9-21

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来临之际,舞阳县纪委提前发出通知,严明十条禁令,坚决防止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反弹。

严明十条禁令。该县规定,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吃喝;严禁滥发津贴、福利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借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强化主体责任。该县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敢于担当,认真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发挥表率作用。该县以此引导广大干群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的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该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严抓严管,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严格执纪问责。该县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微信和电子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随手拍“四风”,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舞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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