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四个强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漯河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7-06-26


为持续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舞阳县纪委以四个“强化”切实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强化紧迫意识。通过开展“一准则两条例”“向我看齐”学习教育活动,使全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绷紧一根弦,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充电,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紧迫感。

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压实责任,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把“两个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强化压力传导意识。要求各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自上而下抓到基层,善始善终抓出成效,确保党组班子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真正形成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勇担当的新局面。

强化清正廉洁意识。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的理念,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常态化监督执纪,弛而不息的纠正“四风”,不松手、不降温,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道德素养和清正廉洁意识,带头守规矩、讲纪律。(舞阳县纪委 张乐贤 彭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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