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一批敢担当、敢作为的党员干部,今年,舞阳县在先行先试中闯出新路子、找出新点子,在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同时,更加注重健全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相继出台《舞阳县党员干部防错纠错办法(试行)》《舞阳县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办法(试行)》《舞阳县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等,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用好防错纠错 “程序”。经过核查,对确定容错免责的单位和干部,及时指出错误问题所在,帮助分析原因,找出易错风险点,并警示提醒,防止错上加错,努力形成允许试错、有错必改的机制。
把好容错免责“标尺”。“容错免责”不是“免罪金牌”,明确建立“鼓励支持什么”与“反对禁止什么”的制度和政策导向;容敢干事之误,不纵“乱作为”之错;容突破“过时”之规,不免明令禁止之责,真正跳出“管严不作为、管松乱作为”的怪圈。
问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针对长期以来不少干部的“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惰政、懒政、怠政心理,《舞阳县党员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详细列举了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纪律松懈、效率低下等六大类责任追究情形,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的懒政怠政问题对照执行。
截至目前,舞阳县纪委共发放《防错纠错通知书》25份,指出问题30多个,3名党员干部因容错免责受到了保护。三个文件的出台对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误者、鞭策改革滞后者具有重要意义,真正实现了正向激励与反向鞭策的相互配合、从严治党与改革创新的高度统一,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松了绑”,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撑了腰”,更点燃了他们改革创新的热情,增添了大胆行动的“底气”。(张乐贤 彭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