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兰,女,汉族,1959年9月27日出生,焦作解放人,中共党员,1987年11月30日入党,高中毕业。原系焦作市银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业务员,焦作市九里山水泥厂退休职工。
王晓兰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经2021年9月18日中站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晓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