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站区纪委关于对两起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1-05-25 17:05 来源: 中站区纪委监委

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支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2起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站区府城街道办事处北敬村党支部原书记张玉喜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2月26日,张玉喜酒后驾驶小客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张玉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0.66mg/100ml,属醉酒驾车。2020年1月14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0年6月15日,中站区纪委给予张玉喜开除党籍处分。

二、中站区许衡街道办事处东王封村党员靳秋伟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9月5日,靳秋伟酒后驾驶无号牌本田二轮燃油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靳秋伟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30mg/100ml,属醉酒驾车。2019年12月4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2020年6月24日,中站区纪委给予靳秋伟开除党籍处分。

酒后驾车绝非小事,不管是普通党员、公职人员,还是领导干部,挑战法律底线,最终必将害人害己。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更为党的纪律和规矩所不容。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单位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严防此类问题的发生。区纪委监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保持高压态势,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