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中站区纪委 关于对一起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2-03-17 08:58 来源: 中站区

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支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强化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建设,现将近期我区查处的1起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中站区朱村街道办事处北朱村党总支党员张晓旭交通肇事问题。2020年9月29日,张晓旭醉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机动车,与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2021年11月25日,中站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晓旭有期徒刑两年,缓刑四年。2022年3月7日,中站区纪委给予张晓旭开除党籍处分。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抵制纵酒酗酒、酒后驾车等违法违纪问题,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摒弃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等作风建设新要求。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八小时外”的监督,要通过日常提醒、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中共焦作市中站区纪委    

2022年3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