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纪委监委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中站区纪委监委办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流程
信访举报事项受理后,主要经过以下办理程序:
一是前期工作。包括来信的消毒、分拣、分送、拆封、装订、盖章;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二是受理登记。包括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三是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后,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办理;对收到的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及时予以转送。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的办理情况,采取实地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汇报督办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1. 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2、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审、复核。
3、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有权向承办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5、对承办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6、检举、控告、申诉人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承办机关给予保护。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履行的义务:
对所检举、控告、申诉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必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向中站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方式
来信请寄: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4号中站区纪委监察委, 邮编:454191
来访请到:焦作市解放西路中站段4号
举报电话: (0391)12388
网上举报: henan.12388.gov.cn/jiaozuo/zhongzhan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