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通报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24-03-28 08:11 来源:
修武县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修武县城关镇江旁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翟某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村务支出和应当由个人负担费用。2021年2月、2022年1月,江旁庄村为了解决在疫情防控、防汛期间产生的无法下账餐费,翟某违规指使村干部翟某某虚报杂工,套取村集体资金2770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无法下账餐费。2022年1月,翟某为了清欠自己在药店购药药费,违规指使村干部翟某某虚报杂工,套取村集体资金6000元,用于支付本人药费。2023年8月,翟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修武县五里源乡北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未将筹集资金专款专用且结余部分未及时退还给集资村民。2021 年10月北辛庄村为修建南后街道路收取村民修路集资款,共计72500元。2021年11月南后街道路修建完工,由于该村申请的通组硬化路及排水沟项目获得审批,修路资金全额由县财政负担,群众集资款并未使用。刘某违反《河南省一事一议筹资酬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及时将筹资退还给集资群众,并在未征得集资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将集资款用于支付其他村务支出。2023年4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修武县王屯乡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某违规使用征地补偿款问题。修武县特色商业区停车场项目占用王屯乡习村70户群众共计132. 90亩土地。2018年1月至2月,王屯乡政府分三次拨付习村村委会660万元征地补偿款,其中450万元转账至时任习村报账员秦某个人的农商行卡中,由村委会按照方案兑付给村民,剩余部分归村集体使用。2018年1月、5月,秦某将该款项中的100万元先后办理了银行理财业务。2018年1 月至9月,秦某账户共产生利息1.152185万元。秦某不再担任报账员后,在与王屯乡财政所交接财务手续时,未将该利息款交予村财务,陆续用于个人花费。2023年11月,秦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表明,个别党员干部忘记初心和使命,漠视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与民争利,甚至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自警自省,坚决守住纪律红线,牢记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民用权上,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