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修武县农业农村局退休职工刘长春收受感谢费问题。2020年1月至12月,时任修武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工作人员刘长春,利用为家庭农场、合作社申报惠农补贴补助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感谢费。2025年2月,刘长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修武县王屯乡东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王具才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22年1月至2024年11月,修武县王屯乡东黄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王具才,为感谢时任修武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另案处理)帮助其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多次向两人赠送现金。2025年3月,王具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两起典型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纠治“四风”问题仍有死角和漏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要持续加压、冲锋不停。当前,全党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松劲、不停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学习教育有关要求,扎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上向好。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能职责,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职责,推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发生在学习教育期间、重要时间节点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全县党员干部的行为自觉。
清明节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紧盯公车私用、违规吃喝、违规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强化明察暗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文明祭扫、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