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县纪委六次全会召开
2021-03-16 08:26 来源: 武陟县

2月27日上午,中共武陟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县委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总结2020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县委书记秦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申琳,县领导胡欣华、王亦山、魏国龙、马金洲、张金太、张海军、张好收、张戊己、张涛、王继业、靳莲、燕涛出席会议。

秦迎军指出,要正确看待全面从严治党新成绩新问题,正视成绩不足,坚定信心决心,落实政治责任。一年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三不”深化以案促改,深入开展“正初心、查隐患、堵漏洞、勇担当”作风纪律整顿活动,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日益巩固,党的建设质量持续提升,交出了一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出彩答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秦迎军指出,一些党组织和个别党员干部存在问题依然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通过巡视巡察、上级反馈和查处案件情况看,“两个责任”还没有完全扛稳扛牢,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还没有常态长效,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干部还没有收敛收手,营商环境还没有最优最好,履职尽责还没有从严从实、贯彻部署还没有坚定坚决,个别受处分干部还没有牢固树立“有职有责”“有错有为”意识,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精准施策,认真加以解决。

秦迎军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省委书记王国生在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新时代现代化河南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市委书记王小平在十一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秦迎军指出,要增强政治定力,紧紧锚定全面从严治党新目标新任务,主动对标对表,持续正风肃纪。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必须要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

秦迎军强调,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建设落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政治监督到位不到位。要强化理论武装,强化敬畏之心,强化政治监督,把党的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组织领导,常态化开展“正初心、查隐患、堵漏洞、勇担当”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活动效果。要持续高压反腐,加大巡察力度,深化以案促改,强化廉政教育,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持续织密制度笼子,不断提高三不一体推进实效。要以更大决心整治歪风,以更实举措倡树新风,以更强力度优化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转变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秦迎军强调,要聚焦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扫黑除恶”和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要严格政治标准,严密操作程序,狠抓换届纪律监督,净化换届风气,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要织密监督网络,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完善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抓紧抓实监督体系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自觉扛起从严治党责任,忠诚履行职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随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海军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题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武陟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具体部署。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出席会议。

县纪委委员,特约监察员,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委各部委常务副职、县行政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政府、人大、政协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委各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委巡察机构副科级以上干部,垂直单位、企事业单位党委(组)书记,在县纪委、县检察院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