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10-29 14:51 来源: 解放区纪委监委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内设机构11个,派驻纪检组13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案促改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7、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区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

8、巡察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

10、完成区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系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预算在内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882.65万元,支出总计882.6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6.36万元,减少25.77%。主要原因:本年度安排留置经费、特殊办案装备费等各项业务项目收支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合计88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2.6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支出合计88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9.03万元,占84.86%;项目支出133.62万元,占15.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82.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06.36万元,减少25.77%,主要原因:本年度安排留置经费、特殊办案装备费等各项业务项目收支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预算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8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0.94万元,占86.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4万元,占4.98%;卫生健康支出28.87万元,占3.27%;住房保障支出48.9万元,占5.5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9.69万元,基本工资379.0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7.82万元、绩效工资9.23万元、取暖费10.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48万元、生育保险1.61万元、年度目标责任奖29.64万元、月度目标责任奖76.8万元、工伤保险0.6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65万元、医疗保险金22.52万元、住房公积金48.9万元、健康费2.24万元;公用经费79.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6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7.88万元、差旅费1万元、福利费6.7万元、工会经费12.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3万元。比 2019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1.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我单位学习考察所发生的费用,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严格按照接待费用控制收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9.34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10.62万元,增长15.45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新招录17名职工,相应得办公费、福利费等经费收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0个,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中国共产党焦作市解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479.7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119.71万元。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资产360.08万元。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特殊办案装备费: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办案购置的电脑设备、打印设备、信息存储设备、专用照相设备、专用录音设备、数据恢复设备、话单分析设备、安全检测设备、监控设备、车辆跟踪器、金属探测器、现场勘查箱、手机屏蔽器、无线屏蔽设备、猫眼反馈镜、视频内窥镜、密拍取证设备、红外热感望远镜等专用设备的费用。

九、 留置经费:是指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过程中,办案工作人员的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案设备购置和租用费、工作误餐费和夜餐费、食品费、查证费、房租费、会议费等相关费用。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