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7日,修武县委三个巡察分别进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人民法院、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青龙峡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6家单位开展巡察,为期45天。
本轮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本轮巡察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以及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着力发现“三个聚焦”方面的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发现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被巡察单位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发现在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和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以及工程项目廉洁用权等方面存在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存在问题,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在凝聚力、战斗力等方面的优缺点和科级干部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工作业绩、个人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巡察进驻期间,修武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举报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信箱、举报箱、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8:00-17:30,巡察结束后信访渠道自动关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