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起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问题,形成了查办案件强大声势,现将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武陟县龙泉街道辛庄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陈明新骗取占地附属物补偿款问题。2014年9月,时任龙泉街道荆辛庄村村委主任陈明新,利用协助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对荆辛庄村征地及附属物赔偿工作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协议、领款单等方法,骗取附属物补偿款23.8万元,用于自己做生意、日常消费使用。陈明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4月,陈明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沁阳市紫陵镇宋寨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刘家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21年至2023年,紫陵镇宋寨村委多次违反“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划拨宅基地,违规支付户厕改造等专项资金,不按规定将土地租金等款项上交镇财政所,直接用于村内支出。刘家林作为宋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49708.6元;刘家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刘家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主任职务。
博爱县月山镇后庄西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监委会主任王胜利违规套取占地补偿款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胜利得知太焦城际铁路线路规划途径博爱县月山镇后庄西村后,利用职务便利与有关村民预谋套取高铁占地补偿款。在未经上级审批的情况下,采取透漏标底、在定测范围内修建村委村室并将产权转入个人名下的方式,骗取国家补偿款82.553274万元,王胜利分得3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王胜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王胜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案件中,有的骗取套取占地补偿款、有的违反议事规则决定村内重大事项、有的违规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啃食群众幸福感,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宗旨观念淡化、法纪意识淡漠、规矩意识不强,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严守铁规铁纪,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厚植为民情怀,用心用力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念兹在兹、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省委、市委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全市集中推进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作出指示批示,以上率下扛牢主体责任,带领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把准工作方向,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合力打好打赢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超常规措施加压推进集中整治,推动案件查办有突破、问题整治有成效、工作开展有亮点特色,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处置线索、查办案件、深化整治、纠风治乱等各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风正气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