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将至,为防止滥发或超标准发放福利,日前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所监督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工文〔2018〕15号)明确规定:基层工会经费可以用作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通过检查,该组所监督的3家单位2019年度给本单位工会会员职工发放的福利支出均在规定限额内,资金均来源于工会会费和福利费,发放的方式主要是我国传统节日习惯用品和慰问品领取券,符合有关规定。
监督检查过程中,该组同时要求所监督单位进一步学习领会并严格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做到既把组织的关爱落到实处,凝聚发展合力、弘扬传统文化,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远离纪律红线、守住工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