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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建立“三常”机制深化以案促改

发布日期:2019-03-18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都是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太有针对性教育意义了。一定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不做有偿补课、有偿荐书等违规行为,廉洁从教,清白做人。”3月14日,在鹤壁市淇滨区漓江小学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教师张双印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3月份,该区纪委监委筛选6起教师违纪典型案例,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警示教育和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这也是该区注重发挥好身边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的一个缩影。

典型案例“常”更新。筛选区纪委监委查办的大河涧乡原副书记郑之俊等典型案例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同时收入典型案例库,供其他单位学习剖析。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及时筛选新发生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做到警示教育常抓常新。推进整改“常”督查。区纪委监委将典型案例下发各相关单位,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以案促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淇滨区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成立以案促改专项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堵塞漏洞“常”整改。各相关单位结合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剖析存在的问题,建立廉政风险和防控机制,并采取上廉政教育党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确保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鹤壁市纪委监委 上传|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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