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城区委第二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24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区委2个巡察组于2016年6月15日起分别进驻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7月24日。

  巡察对象主要是: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工作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中心,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巡察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着眼扶贫领域,重点发现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二是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农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三是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四是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五是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六是侵占集体财务、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七是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山城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被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山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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