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区委两个巡察组于2015年12月1日起,分别进驻九州路办事处、上峪乡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2015年12月1日~2016年1月10日。
巡察对象主要是:乡、办事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乡、办事处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
巡察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重点发现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不公开,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等违反 组织纪律问题;二是作风霸道、欺压群众、处事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三是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是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私分涉农惠民资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五是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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