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有力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前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96条,办结25件,诫勉谈话2人,党政纪处分12人, 开除1人。
去年7月,淇滨区建立巡察制度,聚焦从严治党,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突出问题导向,跟踪解决问题。 “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坚决力克‘巡而不察’的敷衍,‘察而不见’的纵容,‘见而不报’的包庇。”日前,淇滨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杰对该区2个巡察组提出要求。
自去年9月在全市县区一级率先启动第一轮巡察以来,该区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群众座谈、实地考察、暗访调查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等违反组织纪律问题,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等作风问题,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涉农惠民资金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贪污贿赂、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
2015年,在巡察大河涧乡期间,区委巡察组发现部分村2002-2014年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坚持边巡边查、立查立改,立即与区纪委对接,纪律审查人员迅速介入调查,及时收缴虚报冒领的退耕还林资金,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在巡察上峪乡期间,区委巡察组发现某村“两委”干部在2014年以他人名义虚报冒领某企业占地及冲地赔青款共7122.6元归个人所有的问题线索。问题线索移交后,区纪委优先办理、深入调查,以虚报冒领赔青款、在企业领取报酬、违反廉洁纪律的违纪事实,给予该村上届党支部书记及报账员党内警告处分。
该区充分运用巡察成果,认真梳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程序移送,各有关职能部门迅速跟进,优先处置问题线索,按期办理移交事项。“对巡察出的问题线索,纪律审查同步跟进,特殊问题立查立改、无缝对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高压态势,迅速形成震慑。”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志军指出。
该区对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反馈,直击根本、一针见血,层层传导压力、全程跟踪督办。实行整改落实责任承诺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向区委签订反馈意见整改承诺书,为整改落实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实事求是、按时整改。
同时,严明纪律、注重培养,不断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把巡察工作纪律摆在突出位置,每名巡察干部必须严守“十条禁令”,严守保密纪律;强化培训、增进交流,把每轮巡察当做锻炼巡察干部的有效平台,抽调区直派驻纪检组长参与巡察,推荐优秀巡察干部参与上级巡视巡察,着力提升巡察干部综合素质。
截至目前,淇滨区共开展三轮巡察,巡察6个乡镇(办事处),发现了被巡察单位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违反廉洁纪律问题时有发生,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严,“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等共性问题。前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96条,办结25件,诫勉谈话2人,党政纪处分12人, 开除1人。(淇滨区纪委监察局)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