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5日至9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高位推动、集中研判。迅速扛牢巡察整改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扩大)会,逐条逐项对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针对性地提出了163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完成时限。
(二)深入分析、立行立改。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反馈意见及时对共性问题进行提炼总结和归纳,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制度缺陷的倒查追溯,并对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和健全,确保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巡察整改和提升今后工作质量。
(三)常态提醒、定期自查。坚持台账工作法,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并按照局领导分管工作进行细致划分,始终保证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听取各部门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会上集体分析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同时全过程对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提醒,于每周五查收更新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的强力推动。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有差距,重点工作推进不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过场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召开前由机关党委确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报局党组书记审批,并规范会议记录、纪要。二是每次党组会召开前由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将学习资料提供给参会人员,督促局领导提前做好领学和交流发言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
(2)理论学习不及时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并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上级要求的全部专题和上级会议精神纳入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局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内容。二是积极运用微信群、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和鹤干教·云讲堂等平台强化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武装,局系统干部职工2023年度河南网络干部培训学院平均学时233.07小时,位于全市第一方阵。
(3)学用结合不紧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确保党员干部职工更深层次的理解领会和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内涵意义。二是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为指导,推动向“四不”宣战等城市管理工作实践。
2.城市管理精细化不够
(4)垃圾分类不够精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力度,对市直机关单位进行垃圾分类督导调研。二是研究制定《鹤壁市餐厨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以城管委名义印发,开展全市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垃圾分类评估工作补短板专项行动,提升我市垃圾分类每季度评估分数。在全省11个同类城市中排第一,全省排列第二。
(5)共享单车管理滞后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共享共管机制。要求两家运营公司增加一线运维人员投入,整合线下运维人员力量,合二为一开展共享单车管理工作。二是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中心信息采集员协助配合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进行线下运维,通过共享单车管理群及时进行反馈,做到问题发现、交办、处置“零时差”,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秩序管理工作。
(6)投诉问题居高不下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鹤壁市城市管理局群众诉求事项办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对机关各科室、县区部门、行业企业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进行严格规范,提升办理速度。二是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方案》,加强水气热服务、行政执法、车辆停放等工作的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投诉发生率。三是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办件人员进一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确保信访案件依法依规办理。
(7)服务群众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天伦燃气公司加大政策推广宣传工作,加强与社区、物业等机构对接,确保用户“应知尽知、应装尽装”。二是监督指导天伦燃气公司已完善发票管理制度,督促其组织人员开展安全装置加装回头看工作,并将每批次的配套部件合格证在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布,提供给用户查询。
3.城市管理执法不严
(8)法治意识淡薄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学法工作计划》,于2023年10月中旬开展“一把手讲法治课”活动,在2023年9月-2024年1月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教育4期,累计200余人次参加。二是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强化案件办理流程监管,加大案卷审核复查复核力度,确保案件办理流程规范。
(9)行政执法办案不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鹤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要求对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20余次。二是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教育培训会,认真学习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等相关知识。三是开展执法案卷“回头看”工作,对问题卷宗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10)案卷管理不严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人员和负责人签批程序。二是组织执法支队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版)》等内容,督促各大队对各自办理的案件卷宗逐卷进行自查自纠。
4.主动担当不够有力
(11)重大项目工程进展缓慢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5G智慧城市新基建项目(智慧合杆+边缘计算+应用场景)超额完成2023年度市定民生实事目标。二是积极对接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于2023年12月10日完成南水北调36号口门金山泵站改造施工,2023年12月15日工程整体具备通水运行条件并试运行。
(12)对县区工作指导监督不够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各县供水主管部门、各供水企业下达《关于开展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督察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督察工作。二是加强对县区城管部门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财务管理水平。
(13)对行业管理企业内部监督缺失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行业管理企业股权转让过程中,联合股权接收方委托第三方对相关局管企业进行审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是加强对行业管理企业业务指导,要求水务集团作为代征单位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范围依法依规征收。
5.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弱化
(1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对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进行调整。二是把意识形态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重要内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全年总发稿量3008篇,稳居全市各单位(第6类,13家单位)第一方阵。
(15)风险排查敷衍应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开展局系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上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自查工作报告。二是坚持每周例会通报群众反映事项办结情况,并对未办结问题进行集体讨论,确保分析研判内容和当前的社会热点以及舆情紧密结合。
(16)阵地建设薄弱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鹤壁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管理。二是开展自查,检查网站页面能否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及时更新网站工作内容,确保页面更新及时和内容充实。
(17)保密意识淡薄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对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定期召开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二是常态化开展保密教育,通过周例会、保密知识每日一答、保密线上考试等活动,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参加各项保密培训活动320余人次。
(二)管党治党宽松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
1.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8)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2023年市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共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二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完善《市城市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和《市城市管理局谈话提醒制度》等制度,同时紧盯“重要节点”强化廉政提醒。
(19)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动态更新制度》,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二是制定《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制度。
(20)派驻监督责任不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开展监督工作,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21)公务用车较为随意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未上牌照执法车辆进行封存,后续将按照国有资产相关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二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口,规范用车使用流程,对不向局机关报备借用行业管理企业车辆问题进行严肃整顿。
(22)车辆加油管理不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二是与供油单位对接,为每一辆公务用车配备专属加油卡,切实落实一车一卡制度,并根据车牌号建立对应加油管理台账,形成“一车一卡一台账”管理模式。
(23)存在形式主义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制定《2024年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宣传任务分解表》,督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明确配齐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负责稿件采写、报送和协调工作。二是强化考核,将宣传工作列入市城市管理局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三是针对垃圾分类成效不够显著问题,开展一系列高质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被省住建厅评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优秀组织单位。
(24)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前向派驻纪检组报告。
3.财务管理混乱
(25)无依据发放补助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将发放补助全部退回上交至财政。二是对时任计划财务科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6)重复报销费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将相关报销费用上交至非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二是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对报销相关的文件政策进行培训学习。
(27)财务支付手续不齐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已将所缺手续、凭证补充齐全。
(28)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机关工作人员公务卡办理力度,实现机关人员公务卡全覆盖。二是严格审核,对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未使用的业务一律不予报销。
(29)发放劳务费不合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系统财务人员对劳务费发放、个税代扣代缴等相关规定的学习。二是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予以审核报销,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党的建设工作虚化,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1.党组工作制度落实不严
(30)“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坚持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并进行全程监督,有效提高议事决策水平。
(31)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对《预算法》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精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对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审核支付,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2)党组会议记录不严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组会记录内容,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重新整理,确保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明确专人记录党组会内容,会后主要领导对会议记录审核签字。
2.干部人事管理有漏洞
(33)选人用人不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内容的学习。二是组织开展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60余名同志档案进行专审。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收集选人用人各环节纪实材料,并做好归档保管工作。
(34)人事档案管理不严格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转递、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等工作进行完善细化。二是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性。
(35)长期大量借用下属单位人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借用下属单位人员借调手续。
3.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36)重视程度不足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指导,对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二是针对局水务集团党委没有专门开辟党建专栏问题已督促水务集团在其官方网站上开设了党建专栏,党建专栏中已显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三是针对天伦燃气党支部党员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问题,通过下发党建派遣单的方式指导和督促天伦燃气组织党员参与观看《榜样8》《绝密党员名单》等党建活动。
(37)组织生活不严肃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基本遵循,坚持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提升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8)党员教育严重缺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头雁作用,坚持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的方式,对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进行日常教育培训。二是坚持每季度安排机关党委工作人员对局系统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抽查。
(四)巡察持续整改成效不明显,审计整改不彻底
1.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问题
(39)对于上轮巡察反馈的“党组政治领导能力弱化,对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统筹安排配合巡察上领导不力,对巡察安排的部分资料报送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彻底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联络员和上报材料不及时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巡察工作联络员就报送部分资料不及时等问题作出书面检查。
(40)依然随意借用企业车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纪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管理,严禁机关业务科室借用服务对象车辆。
(41)人事管理混乱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编制职能重新确定岗位,杜绝再发生违反岗位职责混岗现象发生。
2.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完成
(42)违反合同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行业管理职能,督促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43)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办公设备配备管理,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2022年至今并未新购买计算机或打印设备,确保逐步消化到规定范围之内。
(44)关于局行业管理企业超负荷处理污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等问题仍然存在
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鹤壁经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推进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二是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指导,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三是督促指导各县区对市政问题管网和错接混接情况进行改造修复,逐步消除城区市政问题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长抓不懈,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纵深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实效。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用最坚定的态度和最有力的举措,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折不扣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长期坚持,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对具体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确保整改成效。
(二)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局党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重大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倒查制度缺陷和漏洞,突出从严、强化治理,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运用巡察成果,高质量推进城管事业。局党组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正视差距、改进不足,把对巡察问题的整改认识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把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做到以巡察整改促进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以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成果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2-3337310;邮政信箱: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号鹤壁市城市管理局(458030);电子邮箱:jgdw309@126.com。
中共鹤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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