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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上半年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案件164件处分180人

发布日期:2016-06-29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上半年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287批次,摸排问题线索271个,约谈函询138人,组织处理19人,查办“微腐败”案件164件,党政纪处分180人(其中乡科级以下167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责任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基层党员干部24人。

  在摸排的7个大类271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中,涉嫌集体“三资”类违规违纪排第一位,共91个,占比33.6%;排在并列第二位的是民生资金类和基层行政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及“小官大贪”类,均为52个,占比19.2%;扶贫领域类26个,占比9.6%,排第三位;在办理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类21个,占比7.7%,排第四位;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类17个,占比6.3%,排第五位;土地征收流转类12件,占比4.4%,排第六位。

  6月份当月,全市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当月查办“微腐败”案件61件,党政纪处分5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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