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通报三起党员因醉驾被开除党籍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0-01-10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一、淇滨区上峪乡中柴厂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兵勇醉酒驾驶问题。2012年10月23日晚,李兵勇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山城区长风路小庄桥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李兵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0mg/100ml。因犯危险驾驶罪,2012年11月20日,山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李兵勇拘役二个月零五天,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4月,李兵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淇滨区钜桥镇聂下务村党员李强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2月21日9时许,李强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在淇滨区漓江路与钜新路交叉口发生车辆碰撞事故,致对方车上乘员受伤。经鉴定,李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21.2mg/100ml。因犯危险驾驶罪,2019年4月9日,淇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李强拘役三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3000元。2019年7月,李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淇滨区大赉店镇李福营小学教师王书发醉酒驾驶问题。2018年10月17日晚,王书发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淇滨区兴鹤大街与九州路交叉口发生车辆碰撞事故,致两车受损。经鉴定,王书发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因犯危险驾驶罪,2019年1月18日,淇滨区人民法院判处王书发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9年5月,王书发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供稿:淇滨区纪委监委 李亚坤  编辑:董亚鑫  上传: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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