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峪乡中柴厂村党支部原书记郭玉朝、党支部原书记杨水山、村委委员兼报账员郭爱香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等问题。2013年,时任中柴厂村党支部书记郭玉朝在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申报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84.32元,用于修缮自家房屋;在负责本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5户村民违规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给国家造成损失17910.76元。2014年,时任中柴厂村党支部书记杨水山在负责本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进行实地核查,直接在支付清单上签字,致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440.11元被施工方套取。2012至2014年期间,中柴厂村村委委员兼报账员郭爱香先后两次以他人名义申报,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807.96元,用于修缮自家房屋。2019年12月,郭玉朝、杨水山、郭爱香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二、大赉店镇李福营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桂林、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杨希安虚报套取救灾款问题。2015年4月,时任李福营村党支部书记杨桂林与时任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杨希安共同商议,采取多报少发的方式套取民政部门救灾款1050元,用于支付村委会在村代销点欠款等支出;同年5月,再次虚构10户受旱灾村民名单,套取国家救灾款6000元,用于弥补因村内变压器失火造成农作物受损村民的损失。2019年12月,杨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希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供稿:鹤壁市淇滨区纪委监委:李亚坤 编辑:董亚鑫 上传:段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