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淇滨区大河涧乡卫生院院长王天成收受好处费问题。2012年10月至2018年2月,淇滨区大河涧乡卫生院院长王天成利用担任乡卫生院副院长、院长的职务便利,向市区2家民营医院介绍病人,收取对方医院给予的好处费合计5398元。2018年10月,王天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398元违纪资金被收缴。
2.淇滨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孙荣会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淇滨区统计局司机孙荣会在维修单位公车时,私自将个人用车送至单位定点维修中心维修、保养,将应由个人承担的1980元费用在单位报销。同时,在淇滨区委巡察组巡察发现该问题后,孙荣会仍不积极整改。2018年11月,孙荣会受到记过处分,1980元违规资金被收缴。(淇滨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