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好人’基金在我市属首次设立,募集的首批基金就达220多万元,存在诸多的廉政风险点。我们应该将其纳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并且将其作为重点事项进行重点监督。”2月5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杨志敏表示。
为发挥贴身监督优势,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围绕“好人基金”管理的监督工作进行多次研究,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查找和梳理,理清了监督工作的具体思路,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监督措施,聚焦重点事项,紧盯制度建设、重点环节和关键人员,通过精准有效的监督,护航“好人基金”规范使用。
一是紧盯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好人基金”规范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督促市文明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制定了《鹤壁好人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先后三次就修改和完善《办法》与市文明办进行会商,针对基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工作,提出修改意见建议10余条,对资金来源、基金管理、使用范围和标准、基金发放以及基金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用科学的制度确保基金管理和使用工作的规范。
二是紧盯重点环节。在对“好人基金”使用流程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对好人线索征集、好人评选、困难好人申报审核、救助金额的确定以及发放五个环节进行重点监督,通过督促公开好人线索征集渠道、评选现场监督、申报和审核资料抽查、检查发放记录等多种方式,确保线索征集的广泛性、好人评选的公平性、困难好人申报审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救助金额的合理性以及发放环节的透明性。
三是紧盯关键人员。坚持突出重点、全程监督、提醒在前,通过会议提醒和个别约谈,对“好人基金”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提醒教育,讲清楚加强“好人基金”管理的重要性、自身所承担的责任、不廉洁行为的严重后果,同时指导和帮助管理人员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排查并逐项制定了防控措施,有效避免不廉洁行为发生。
下一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根据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果,确保“好人基金”规范使用,更好的发挥“好人基金”在助推我市打造“好人之城”工作中的作用。
(撰稿: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单成峰∣编辑:王艺达∣上传:石琪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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