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派驻监督 > 正文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和
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环境

发布日期:2020-05-13    来源:鹤壁日报   

 5月10日,政协第十一届鹤壁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5月11日,鹤壁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为进一步严肃大会期间的会风会纪,营造风清气正的会议环境,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和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联合成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全程参与、积极履职,确保“两会”风清气正。

严格纪律要求。会风会纪监督组将严守“两会”纪律提醒卡和提醒函在报到当天随会议材料发放给各位代表、委员及大会工作人员。公布《关于公布市“两会”会风会纪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受理有关会风会纪和拉票贿选的问题线索,并设立问题线索受理点。

明确监督责任。在各代表团、各界别组和驻地分别确定一名会风会纪监督员,会议期间实行会风会纪“零报告”制度,人大各代表团和政协各委员组会风会纪监督员每日报告本组会风监督和问题线索情况。

“两会”期间,会风会纪监督组以现场巡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参会情况,对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抓早、抓小、抓现行,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律从严从快处理,让纪律监督在“两会”期间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确保清风劲吹。(记者 陈海寅)

上传:李莉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