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派驻监督 > 正文

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定期收集廉政档案 夯实监督执纪基础

发布日期:2024-03-27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您的房产信息填写不完整,请对房产信息进行完善。”“您的廉政档案还没有签字,请核对信息后尽快进行补签。”

为摸清监督对象底数,切实加强日常监督,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以规范廉政档案为抓手,坚持“建”“管”“用”相结合,进一步夯实监督执纪基础。

应建尽建,做到全员覆盖。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的原则,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不区分公务员、事业编、工勤编、公益性岗位等身份,将综合监督单位所有科级及以下人员列入建档范围。廉政档案内容涵盖了监督对象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投资理财情况、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截至目前,已完成150人的廉政档案建立工作。

专人管理,做到规范有序。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坚持管理与保密并重,安排专人对廉政档案进行整理保管,确保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动态更新,能够反映监督对象全貌。采购专用密码柜,按照单位顺序、时间顺序对廉政档案进行归档,并由专人保管备用钥匙,确保监督对象个人信息不泄漏,推动档案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科学运用,做到抓早抓小。对廉政档案进行抽查,结合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对重点监督对象思想状态进行追踪,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廉政档案参谋助手作用,把好党员干部廉政审查、提拔任用、评优评先关口,为领导选人用人决策提供依据,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供参考。

“‘建’好不是目的,‘用’好才是目的。在今后的监督执纪中,我们将有效发挥廉政档案‘数据库’的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鲁宏程表示。(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和明月)


上传|杜晓婧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