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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节前廉政约谈 严守纪律红线

发布日期:2019-04-04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4月3日下午,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节前廉政提醒警示教育会,传达市纪委有关廉政过节的要求,强调节日期间严禁公车公款旅游、探亲访友、祭祀扫墓;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祀扫墓;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等事项。

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4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召开党组会,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许新房就清明节期间查纠“四风”问题工作进行强调,要弘扬良好家风,带头抵制不良风气,禁止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违规宴请,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过节。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4月4,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召开清明节前廉政教育集体谈话,及时传达省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并提醒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驻在部门党委对假期间的廉洁纪律提出要求,确保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与监督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不正之风回潮,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将中纪委网站《以案示纪》系列提醒有关内容制成课件,印发通知予以转发,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4月3日,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财务、接待、纪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约谈。传达了市纪委关于清明节期间查纠“四风”问题工作要求,学习了近期中央、省、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并就节日期间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清明节到了,作为重要岗位负责人更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4月3日—4日,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分别与四家驻在单位分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报账的8位负责人进行节前廉政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4月3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召开清明假期前集体约谈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向监督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吹清风”,确保清明节更“清明”。

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清明节前,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党员干警职工集中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集中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于律己。同时围绕公务灶、值班部署、公车封存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

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4月4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召开节前廉政教育会,通过宣读市纪委查处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再次强化遵纪守归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据以上单位信息综合 责任编辑|赵旭 上传|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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