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鹤壁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教育局党委、民办公助职业教育管理中心党委、技师学院党委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印发了《关于党委主动接受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从注重政治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确选人用人、强化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入手,明确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纪检组谈心谈话监督等24项措施。(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日前,鹤壁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教育局党委、民办公助职业教育管理中心党委、技师学院党委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印发了《关于党委主动接受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从注重政治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确选人用人、强化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入手,明确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接受纪检组谈心谈话监督等24项措施。(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