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派驻监督 > 正文

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关口前移“治未病”廉政教育润人心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强化“治未病”作用,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强化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基层党支部教育功能、强化新媒体宣传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提醒教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李庆军同志对党绝对忠诚、对司法事业执著追求,是在平凡中见伟大的优秀楷模。”“张某的警示案例提醒我们在行使司法权力时必须知敬畏、明底线……”近日,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正在为参观廉政文化长廊的法院干警讲解廉政文化故事。

近两年来,驻院纪检监察组充分挖掘系统内廉政人物故事和反面典型案例,及时更新廉政文化长廊,分批组织各支部参观学习,通过发挥廉政文化长廊阵地作用,对照先进模范找差距,对照反面典型深剖析。截至目前,共组织参观学习18次,229名干警接受廉政教育。除了廉政文化长廊,驻院纪检监察组还充分利用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屏幕宣传作用,每周选取一个廉政名言警句,每天进行滚动播放,通过简明朴素、寓意深刻的图文语言,让干警在廉政文化的氛围中受到感染、引人深思。

为使警示教育作用最大化,驻院纪检监察组每月安排廉政专题学习,观看《迟到的忏悔》《代价》等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的案发轨迹和原因,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慑力。同时,根据系统内新发生的2起典型案例,印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开展以案促改,修订完善审判执行权运行监督制约制度3项,确实做到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撰稿: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刘永江 编辑:王艺达)

上传:申朝亮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