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派驻监督 > 正文

优化营商环境书记谈 | 冯仲军:聚焦审判服务保障 强化使命责任担当

发布日期:2020-03-30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九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会议精神,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司法服务保障职责,紧盯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强化政治监督,为护航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列清单。对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牵头主导的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三项工作及配合做好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两项工作40余项指标,围绕2019年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反馈9项具体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结合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列出10项重点检查内容清单,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开展明查暗访,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紧盯目标任务压责任。主动向驻在单位党组沟通交流监督检查内容清单,交换意见建议,督促反馈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市法院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连续3次召开会议,从立案、分案、执行、送达等各个维度,安排部署落实整改的具体举措。同时,进一步健全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机制,逐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及参与部门责任,形成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项项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促整改。建立动态监督、日常监督机制,对照清单重点对制度的出台、涉及的案件数量、问题整改进度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掌握问题清单整改进度。要求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持续整改的要不断完善制度,确保公正高效办理。

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下步将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加大对办理涉企领域案件中的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整治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规借贷放贷等问题。助推审判机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编辑:杜晓婧 | 上传:耿翠婷)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