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丨河南鹤壁山城区:为集体资产装好“安全锁”

发布日期:2025-09-2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年9月23日7版

“今后我们一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严防出现合同签订不规范现象。”近日,面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罗庄村党支部书记说。

此前,石林镇纪委接到区委第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罗庄村村委会原主任付某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与他人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多年未收取租赁费,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经审查,情况属实,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拖欠的集体资金已追缴。

随后,石林镇纪委督促罗庄村党支部围绕付某案暴露出的问题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案件剖析,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严守底线,不越红线。

“我们坚持把查办案件同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着力构建查改治工作闭环。”山城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区纪委监委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链条长、环节多、专业性强,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规范村级经济合同作为监督切入口,督促区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全面自查自纠,区纪委监委同步开展抽查,重点纠治合同签订程序违规、内容显失公平、租金长期拖欠、期限超长等问题。通过深挖细查,目前已推动清收各类拖欠、侵占的集体资金22万余元。同时,针对暴露出的合同管理漏洞,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为集体资产装好“安全锁”。

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村级财务收支、票据管理、公开公示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坐收坐支、白条抵账、虚假报账等行为,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推动制定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山城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流程,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扎紧制度笼子。

针对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监管薄弱环节,该区纪委监委将监督重点向村组延伸,紧盯项目决策是否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发包是否合规、建设质量是否达标、资金拨付是否规范等关键点,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规避招标、虚增工程量、利益输送等问题线索深挖彻查,确保惠民工程真正惠及于民,防止集体资产在工程建设中“跑冒滴漏”。同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全面上线,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实时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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